涉及房产的公证,请到房子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附:相关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针对房屋公证去哪里办理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转让过户手续如下: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