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些规定表明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债权人既可以单独起诉借款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还可以将借款人和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现在借款人死亡,保证人的保证期尚未届满,你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追要借款,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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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权利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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