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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金额是按什么标准

2023-04-14 18: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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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4 回复

专业分析: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地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助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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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医疗费,分为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而必须治疗或休息造成的误工损失,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规定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称为“陪护费”,仅指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即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为:平均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 六、残疾用具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造成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的器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更换安装费用。 七、丧葬费,包括尸体存放费、运尸费、火化费、殡葬用品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和赔偿年限不同。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十二、营养费。 十三、死亡赔偿金。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计算医疗损害赔偿金额的方式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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