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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方违约

2022-05-16 14: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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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融券方结算参与人未按本细则规定申报不履约的,在R日其他证券交易交收完成后,如本公司按本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卖出证券账户中没有检查并划拨到足额标的国债的,就该笔买断式回购交易,融券方结算参与人构成到期结算违约。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未按本细则规定申报不履约的,本公司按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其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没有检查到足额购回金额的,就购回金额不足所涉各笔买断式回购交易,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构成到期结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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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融资融券的开放很好的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刺激A股市场活跃;改善券商生存环境。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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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违约是指债券发行主体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债券违约分为长期债券违约和短期债券违约。主权债务违约风险,即由于东道国政府停止支付或延期支付,致使外商无法按时、足额收回到期债权本息和投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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