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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确定伤残等级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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