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标评审申请回避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回避期间,如果开庭审理时提出要求审判人员回避,案件会停止审理。如果是要求出审判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回避,并且理由不充分,被审判长当庭驳回的,案件会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但是,经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予以核准注册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