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房产属于母亲所有,拆迁房屋的补偿款属于母亲所有。由于母亲户口不在本村,就无法享有户籍补偿的费用,一般是安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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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父母书面申请书;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亲或母亲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校生子女的《学籍证明》。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一般不能获得拆迁款。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的补偿对象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房屋的承租人只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并不是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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