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仍然是要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最近公安部等十二部委出台的不再开具的证明中不包含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情况: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的20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分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5类事项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公安部门可协助: 1、当事人婚姻状况 2、当事人文化程度 3、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 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5、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公安派出所继续开具的9种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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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个人不能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只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如果长期在外暂住的,还应当由长期暂住地派出所出具。必须是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公安部新规,违法犯罪记录不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派人到公安派出所进行开具,必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办理出国、移民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其它方面所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对个人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的开具范围:一是国家行政单位、司法机关等相关单位根据相关业务的开展,进行政审调查需要出具该证明。二是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特殊的工作、特殊岗位人员招录时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该证明。只有这两类,除此之外不予出具该证明。只能由单位或者组织通过正规的介绍信或者证件到公安机关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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