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暴引起的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家暴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针对因为家庭暴力,请问能通过什么途径我能不严重受伤害!轻伤我都忍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提出报警的方式,由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受害者是女性还可以向妇联机构求助。受害人还可以向邻居、双方的父母及其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的专业人士包括婚姻咨询师、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等进行求助。
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调解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