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针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怎么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共同生活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该笔负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一般属于共同债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