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房产、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能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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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盗窃天然气的,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的,按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天然气补贴办理流程如下:1、A类指采暖季前后两次表底数抄录齐全的用户;市燃气集团组织人员依据《分户采暖居民用户补贴登记表》,持POS机入户将补贴量直接写入用户燃气卡;用户在《分户采暖居民用户补贴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完成补贴;2、B类用户指已经查到采暖季前表底数的用户,可以通过按入户补贴之日扣减生活用气的方法推算补贴量;3、对C类用户入户查表,记录当前表底数,再进行相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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