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在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会见。侦查期结束后,家属才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针对诈骗罪立案后家属能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诈骗罪立案之后可以撤销。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中发现该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已经立案,应该撤销案件,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嫌诈骗罪立案后不可以调解,法院可以调解的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而如果已经被公安局立案的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需要追究的是刑事责任不能调解。但公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由双方和解或由法院调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