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校举行的校外活动是不是要负责事故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学生在学校出现意外事故,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
在学校受伤学校需要负责的标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只有证明学校没有履行职责时,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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