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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被打伤了需要医药费吗

2022-05-22 16: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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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22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先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报警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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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商要求对方先交医疗费用的。 当事人被对方故意打伤的,对方应赔偿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主要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则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分类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而对于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支付,但这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应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对方拒绝先行支付的,则应由当事人自己先支付,之后再一并要求对方赔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计算。如果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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