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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原产品著作权是否构成侵犯其商标权?

2022-11-12 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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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2 回复

专业分析:

1、购买他人产品后,以原产品标识、商标出售的,不属于侵权。 2、购买他人产品后,经过简单包装或者更改包装、商标标识后出售的,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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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品一般是侵犯著作权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当事人以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等非盈利为目的而模仿他人作品的,不认定为侵犯著作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经允许模仿他人作品的,应当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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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复制,复制由复印活动和制造活动组成,而装订属于制造的一个环节,同样属于出版活动。明知是非法复印的图书仍然帮助他人装订的,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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