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举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2003]18号令)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下同),六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某工伤职工黄某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六级”,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1950元,他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950×16=3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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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工伤鉴定十级除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外,还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住院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月数;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月数;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月数。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工伤期间需要停工治疗,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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