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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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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