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交强险也应该赔付,赔付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交强险酒驾有损失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酒驾肇事交强险赔偿,商业险拒赔,但是交强险是先赔付再追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导致受害人财产受损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出现以下情况的,交强险不进行赔偿:1、驾驶人没获得驾驶资格或醉酒;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