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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给多少经济补偿

2023-03-04 08: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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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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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有两种情况下单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是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和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两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不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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