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针对离婚中子女抚养权争议该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议可以这样解决: 1、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的; 2、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确定抚养权的,对于未满2周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院一般是把抚养权判给母亲,对于已满2周岁的孩子,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谁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抚养权就归谁,其中已满10周岁的孩子,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教育成长原则举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