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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户主死亡可以继承吗

2022-07-02 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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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2 回复

专业分析:

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分给农民以户为单位经营的。承包者去世,土地还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土地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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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分户后土地确权是否可以继承取决于确权的“土地”是哪种土地。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林地、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宅基地这几种情况在继承上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1、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当然,如果在分户时,已经在分户协议中明确清楚了承包地划分问题,那么子女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会收回的,只收回老人所在户口拥有的承包地。另外,承包地虽然不能够继承,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等收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2、家庭承包林地,继承人可以继承收益并继续承包,如果是林地,其承包经营权可以发生继承。3、宅基地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之后可以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等,但是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且不符合分户条件和宅基地申请条件,那么如果继承房子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此时,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块宅基地。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如果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但是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土地确权就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在继承时子女们可以自己商量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割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但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国家和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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