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针对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怎么计算工伤保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工致残认定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待遇如下: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保险基金支付一次工伤补助,单位支付一次伤残补助,政府规定补助标准。
工伤十级没有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分发伤残津贴。一级有百分之九十的工资,二级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本人工资,三级有百分之八十的本人工资,四级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工资。十级工伤的劳动者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