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上述规划在报送审批时,应当将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或者代表的审议意见与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针对浙江省规划在审批前是否先经过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