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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贪污受贿

2022-03-05 04: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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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5 回复

专业分析:

是否有贪-污受-贿,以当地纪-委或检-察院的调-查为准。如果有贪-污受-贿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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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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