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报废车报废后能报销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达到报废标准,应当强制报废,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