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核准、备案机关责令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该项目并限期改正,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而擅自实施的;(二)应当履行核准、备案变更手续,但未经核准、备案机关同意而擅自实施变更的。
针对计委对超标投资人如何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投标人以贿赂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方式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以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年至两年内依法加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漏项,主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则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如果投标漏项并未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行澄清,根据澄清结果、招标文件或者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是否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量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