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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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主体是否明晰;2、约定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3、装修材料的品牌、质量标准、规格等;4、质量责任归属;5、验收的具体事宜;6、款项的支付进度及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的解决方式及管辖。以上几点是要特别注意的,当然合同的其他细节问题同样需要引起合同双方注意。
装修工程预定合同签字后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装修工程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定合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定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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