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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诈骗罪犯罪数额怎么确定

2022-08-30 07: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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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30 回复

专业分析: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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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共同实施盗窃罪的,共同盗窃所得数额是盗窃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窃的种类不同,认定的数额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如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对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数额认定作出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应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孳息、奖金或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盗窃的数额用以下方法认定:根据被盗窃物品的市场价值予以认定;根据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认定;盗窃公私财物,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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