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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纠纷第二次起诉时效的问题

2023-04-20 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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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0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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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欠款纠纷起诉的时效的计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债权到期债务人未履行时,便可视为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便可以起算。如果债权人一直未行使请求权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就不存在债务人拒绝履行的问题,因此诉讼时效并未起算。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一次起诉离婚和第二次起诉离婚都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 2.对方隐匿财产的,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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