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结婚办理过程中,关于结婚条件的限制。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等人士,在内地结婚的,必须满足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2、非自愿的。欺骗或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婚姻,所以也不能结婚。3、已有配偶的。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结婚,即使外国一方法律规定与我国不同的,也必须遵循我国法律规定。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如果是外国人需要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结婚双方没有密切血亲关系。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这个是自始无效的婚姻,所以这样的涉外婚姻结婚是不被法律允许的。6、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针对涉外婚姻结婚登记上级机关不予办理的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7、颁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如下: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等等。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如下: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