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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析产的个税减免

2023-02-13 15: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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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点中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减免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也就是其购房时间按发生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以上是按现行国家政策规定所作出的回答,因对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比较复杂,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合法凭证有时也难取得,各地主管税务机关也有实行简易方法计算征收的,所以要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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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个人发生减免税事项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姓名:个人自行申报并报送本表或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本表做信息采集的,由个人填写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个人自行申报并报送本表或向扣缴义务人提交本表做信息采集的,由个人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为个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并报送本表的,由扣缴义务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5、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并报送本表的,由扣缴义务人填写扣缴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减免税情况 1、“减免税事项”:个人或扣缴义务人勾选享受的减免税事项。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勾选“税收协定”项目,并填写具体税收协定名称及条款。个人享受列示项目以外的减免税事项的,应勾选“其他”项目,并填写减免税事项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 2、“减免人数”: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人数。 3、“免税收入”: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4、“减免税额”:填写享受该行次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合计金额。 5、“备注”:填写个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三)减免税人员名单栏 1、“姓名”:填写个人姓名。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3、“减免税事项(编号或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情况栏”列示的减免税事项对应的编号或税务机关要求填报的其他信息。 4、“所得项目”:填写适用减免税事项的所得项目名称。例如:工资、薪金所得。 5、“免税收入”:填写个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免税收入金额。 6、“减免税额”:填写个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金额。 7、“备注”:填写个人或扣缴义务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析产与同居析产的相同: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共有,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但逃避债务的财产约定除外。 离婚析产与同居析产的区别: 1、两者的处理依据不同,离婚析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财产,同居关系析产在按照《婚姻法》粗线条处理的同时,主要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处理。 2、两者的法律保护模式不同,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婚姻法》第十八条列举的财产以外,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夫或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同居关系析产则是以财产取得方式确定产权,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其行为模式不同,后果模式也不相同。 3、给予经济帮助的条件不同,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同居关系析产则需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才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4、诉的复合条件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属复合之诉,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应予合并审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已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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