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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作价分割有哪些依据

2022-10-16 04: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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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6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时,并非以购房时的价值为准,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通常是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再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的费用,则是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来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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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决定,若为一方婚前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分割;若为婚后共同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直接分割,无需互相补偿;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则偿还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依据具体如下: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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