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生产伪劣产品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的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或者掺假,从而达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效果,一般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或掺假,以假冒真,以次充好、或使用不合格的商品冒充合格,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50000元以上的; 2、生产的伪劣产品还没有销售,但货品的总价值达15万元以上的;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不满50000元,但将已经销售金额乘以三倍之后,与还没有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品价值金额总计达15万元以上的。
销售金额来定量刑。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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