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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生活用费也没有,实际上依然不给,今年我该上大学了,但他依然不给任何钱,请问律师怎样断绝关系

2019-06-19 00: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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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海华律师

2019-06-19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所以,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有什么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诉讼过程中提供非常有价值的诉讼意见和方法,帮助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当事人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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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如果法院还未出具调解书,可以要求法院作出判决。 2、如果已经签收了调解书,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重新起诉是一审程序。 3、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上大学、结婚所需的费用父母可以不负担。当然,子女虽然已满18周岁但若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然要负担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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