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呢?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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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借钱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借钱人态度强硬耍赖,不配合积极偿还欠款,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法院判决后借钱人有钱但拒不归还的,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务人是需要及时偿还债务的,如果不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其中,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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