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如实告知受教育者关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状况、教学地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不得有下列侵害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以虚假广告、保证升学或者就业等欺诈手段诱导受教育者;(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三)降低教学标准,安排不合格的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不提供相应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四)以不正当手段使受教育者提前终止或者延迟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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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受工伤应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教师申请工伤鉴定后,确认了受伤害的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补助金。如果受伤严重无法继续工作,需要解除工作劳务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2.对被辞退的,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的,地方政府应给予一次性补贴。3.按本人民办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代课时间按本人实际代课年限合并计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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