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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了还需要劳动部门做证明吗

2023-06-05 22: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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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5 回复

专业分析:

解除劳动证明不需要劳动部门备案。 原单位不给你补,可能是以前你们的关系处理不佳, 建议你不要去搞假章,这不是劳动局的问题了,假章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你可以将实际情况给新单位说明,一般他们会予以理解的,实在不行,你可以和他们签订协议,说你和其他单位没有保留劳动关系,如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你一个人负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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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有规定的,即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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