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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 1、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具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双方携带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机关核查材料后,当场发证。 二、诉讼离婚: 1、根据管辖权确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 2、携带相关诉讼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核予以立案。 4、送达。 5、开庭审理并判决。
在国外的起诉方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受理立案后,委托人可提交证据和起诉费。接着法院向被告发送受理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的三十天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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