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信用卡诈骗如何才算是成立

2022-10-14 16:19:55
推荐答案

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4 回复

专业分析: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展开更多

针对信用卡诈骗如何才算是成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一、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1、构成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构成以下几个要件就算信用卡诈骗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2、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