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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拆迁,有房产证,但是户口在他这,我有权分配到他的拆迁房产吗

2022-11-09 14: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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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拆迁补偿时按人头你们取得了每人45平米的优惠购房指标,根据拆迁补偿协议,原房屋的拆迁补偿和人口安置是分开计算的,原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两部分属于你公公,另外还有其他费用,有的是归房屋产权人,有的是按户给的,有的是按人头给的,总之,需要具体区分每一项费用,但大部分款项应该属于你公公。你公公和你们夫妻同样享有优惠购房指标,然后你们使用补偿款购买了回迁房,登记在你丈夫名下,应该说是以共有的意思购买的,在家庭内部,不能说该房屋就是你丈夫的,没有你公公的份额。所以房子应该属于你们家庭共有,你和你老公的财产份额应该是每人45平米对应的利益,购房后也只是享有90平米的份额。一般在拆迁公告发布后,户口就会冻结,你无法迁入户口,如果能迁入,应该是可以获得优惠购房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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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如果属于违章建筑的,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这不意味着当事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拆迁人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分割拆迁利益,需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被安置人口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当事人一方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中的利益,其需要证明系争房屋的建造(翻盖、修建等)行为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以及系争房屋建造时的出资情况。若系争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当该系争房屋被拆迁时,法院一般支持对该拆迁利益进行分割的请求。如果拆迁时主张分割补偿款的一方被列为安置人口,即便是没有对房屋实际出资,但是其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了补偿,依旧有权获得其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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