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医疗费的报销问题 1、工伤医疗费报销问题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2、个人医药费用报销的问题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 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针对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保险,今年超生了一孩子,孩子就在成都住院治疗。我能回老家报销相关费用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报销。只要在社保局购买社保累计满一年,到怀孕满16周就可以去医保中心办理就业确认。如果不是在参保所在的城市生育的话,在产前,通过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窗口办理转诊手续,拿着转诊介绍信,到异地生育。保存好住院的手续,到生育后,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所需手续:社保卡、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发票原件、费用明细单、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