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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直接用股东财产吗?

2023-05-04 14: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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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4 回复

专业分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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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可以退股。法律规定,一般公司成立后,股东是不能退股的,但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此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以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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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债权人是不能起诉股东的。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起诉股东的。 一、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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