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针对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如何进行伤情鉴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毒品案件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案件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等多种犯罪。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例,涉及大量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