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来源不同 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三)审查程序不同 (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五)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六)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七)举证责任不同 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完全由公诉机关承担。 (八)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以上就是公诉与自诉的区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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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两者的区别在于“告诉”是刑法上的概念,“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一为实体法,一为程序法,两者具有本质的不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算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前者实行程序性审查,后者则应经二次审查。 4、两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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