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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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新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公休日: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公共假日:指全体公民享受到的假日,如 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不含部分公民享受到的假日,如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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