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因此,您的朋友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并不属于民间纠纷的范畴,不能适用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但是您朋友可以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能够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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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破坏公共秩序的稳定,对公共财产进行破坏、对他人进行追打等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并且具有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等情形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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