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应由谁承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其劳动者因此辞职的,其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具体补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o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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