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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2022-04-11 15: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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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1 回复

专业分析:

1.程序:一是取得责任认定书,二是写起诉状,三是到法院立案。 2、赔偿内容: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 抢救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继续治疗费(凭医生诊断及建议)、辅助器械费(如假肢等)、康复费(医生诊断及建议)、误工费(没人实际收入及误工时间)、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交通费(凭票据)、护理费(各地标准不一)、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伤残补助金(考虑伤残等级,参考死亡赔偿标准)……,等等 对于受伤者亲属的赔偿: 交通费(凭票据)、误工费(本人实际收入摊到每一天及误工时间)、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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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是: 1、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3、递交索赔单证,领赔偿款;等等。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如下: (一)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二)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四)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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