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尚在世,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由儿子以外的人继承。那么只要这种指定继承的遗嘱合法有效。儿子就干瞪眼!遗产就是别人的!只有父母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去世后,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才由:父母的父母(如果尚在世)、配偶(如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法定继承程序之中进行分割。对于遗产原则上是平分,适当照顾女性或生存能力弱的一方。对于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不分。对法定继承权人以外的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与财产因此,两个儿子还是积极孝顺父母,孝心父母将遗产指定别人继承,或赠与别人如果并非直系亲属的人或者继承权人之外的人对于父母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即便父母未指定其为继承人,仍然应当分得对方一定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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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遗产父母当然有继承权。父母与配偶、子女一样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儿媳在公公和婆婆在世前,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果儿媳在公公和婆婆在世前,没有对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子在继承父母的遗产时,儿媳就没有份。因为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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