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 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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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首先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之后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即可完成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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